警署受理纠纷调解程序


  一、民间纠纷一般予以当天受理调解。

  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构成轻微伤的可以由警署调解。构成轻伤以上的(含轻伤)依法按刑事案件程序办理,或者按自诉案件程序办理。

  三、因民间纠纷引起公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警署调解时做到:
  1、做好证人笔录;
  2、做好当事人双方陈述笔录;
  3、造成人身伤害需验伤的开具验伤单到指定医院;
  4、了解伤害程序和财物损失详情后,由民警会同当事双方共同协商调解;
  5、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协议书;
  6、当天调解未成功的,当事双方为同辖区居民,则移交该段社区民警处理;否则可约定日期再次调解;不愿接受调解的,在做好取证工作,写好调解报告,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浏览次数: 107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