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处长信箱

报警求助热线:
64323110(徐汇)
57123110(奉贤)

网上警务站

  部门概况

上海师范大学保卫处,辖设一办四科一队(处办公室、政保科、治安科、保卫科、综合科、校卫队),有保卫干部22人、校卫队员3人、托管、劳务派遣及保安公司人员124人,主要承担两个校区及师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多年来,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市教委后保处、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的指导下,经过保卫处全体保卫干部共同努力和学校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我们学校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学校和保卫处先后获得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上海市公安局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公安局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集体、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部(处)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作为党委的保卫部门和学校的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校园安全管理及秩序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和监督。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防范管理规章制度,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律、安全和治安等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积极推动大学生安全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学生参与在线安全教育的学习和考核工作。着重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如:消防知识培训与实践、法律法规的宣讲、交通规则的普法及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及时掌握校园内动态信息,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制定各类型的安全防范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不稳定因素。配合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调查工作。

三、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落实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对有轻微违法但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和教育。

四、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调“3110”报警求助电话,快速高效的处置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五、落实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各项安全监督与指导工作,防范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做好校园内交通秩序、大型群体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管理与保卫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六、协助地区派出所管理学校师生的集体户口,管理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对因私出国、出境人员按规定进行政审和办理有关手续。

七、完成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