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上海师范大学通行证》的通告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机动车管理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启用新版《上海师范大学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和徐汇校区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机动车进、出校园和在校内停放时,请将《通行证》和IC卡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显著位置,以便检查、识别和放行。
二、 无《通行证》的机动车须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校。
三、 徐汇校区自2014年7月1日至7月20日为停车收费管理试运行阶段,7月21日起正式实行停车收费管理。按规定须付停车费的机动车在离开徐汇校区时,根据该车在校停留时间,支付相应的停车费。
四、 7月1日前已停在徐汇校区内的无《通行证》机动车,请车主及时将该车移出学校。7月1日后继续停在徐汇校区内的无《通行证》机动车,该车离校时将按其在校停留时间,支付相应的停车费。
五、 来校联系工作的外单位车辆,如接待单位不承担其停车费的,该车离开徐汇校区时按其在校停留时间,支付相应的停车费。
六、 请妥善保管好《通行证》和IC卡,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形补办《通行证》和IC卡的,须支付工本费。
七、 原上海师范大学各类机动车《通行证》自2014年7月1日起自动失效。
八、 符合**条件尚未办理新版机动车《通行证》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到保卫处办理。咨询电话64328188,联系人褚老师。
特此通告

学 校 保 卫 处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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