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深化安全单位评比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水平,使各学院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挥二级单位在提升平安校园过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对照市教委创建“平安校园”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度安全单位评比办法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27日(周二)—— 124日(周二)

二、评选方法   
1、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参照《上海师范大学创建“安全单位评比办法”》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申报表》,需填写自评分。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校安全办)。

2、材料报送方式:

 ①申报表及测评指标的纸质稿(加盖公章)交至校安全办;

电子稿发至邮箱zak110@shnu.edu.cn

 ②联系人:陆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4328188

三、检查时间:
124日(周二)——1211日(周二)

四、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突出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材料整理,把安全创建成效显著、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新载体、新品牌加以认真总结、提炼。
2、注重结合,力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要将创建工作与建立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一方平安。

  

       保卫处、安全办

                              20181127


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申报表2018.doc上海师范大学创建“安全单位”评比办法(修订稿)20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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