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被清理的无校园通行标识牌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各位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保障校内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已对校园内违规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在工作中,对发现的无两轮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以下简称“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在两校区统一集中存放。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范围
此次可领取电动自行车为在校园内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被集中存放的无标识牌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根据车辆特征前往现场确认。
二、领取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
工作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13时30分至15时30分)
三、领取地点和联系电话
徐汇校区:虹漕南路201号南侧空地(64323110)
奉贤校区:东门保卫处安全科(57122579)
四、领取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购买凭证或相关佐证材料。
截至26年1月23日仍无人领取的电动自行车,将被视作废旧、无主非机动车,学校将进行集中处置。感谢各位师生员工对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美丽的校园环境。
校电动自行车专项工作小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