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疾病等原因申请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的人员名单公示3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咨询医学专家意见,校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小组讨论,现就朱裕蕊等2人因身体疾病等原因申请学校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有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的情况
序号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拟发通行标识牌类型 |
1 | 商学院 | 230143211 | 朱裕蕊 | 有效期至2026年8月 |
2 |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 250508310 | 唐美仑 | 有效期至2028年8月 |
二、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师生员工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意见,请来电或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57122579。
联系地址:奉贤校区保卫处安全科室。
校电动自行车专项工作小组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