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的通知
为了做好今年我校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工作,经学校保卫处与徐汇区公安分局康健新村派出所协调,特作如下通知:
1、毕业生自行前往康健新村派出所(徐汇区桂林东街201号)办理。集中办理时间请到学生户口专窗办理;日常办理时间请到户籍窗口办理。问询电话:021-23037607。
(1)集中办理时间:6月19日—7月15日 8:30—11:30 13:30—16:30 。
(2)日常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
2、办理户籍迁移证注意事项:
1)迁往原籍: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上述证件复印件。
2)迁往外省(市)单位集体户口: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
3)落户上海: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以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非上海生源留沪批复四联单(需复印其中第二联)。
4)录取其它院校: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以及上述证件复印件。
5)请毕业生确认需要落户的地址,迁移地址应为原户籍迁来地址或者各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单位集体户口地址。如果迁往非原户籍地者,同城地址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异地地址需提供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6)毕业生本人如果无法前来办理,需写好委托书交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带好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带好上述1—4项相关材料代办户籍迁移。
望各学院及时传达到需办理户籍迁移的毕业生,毕业生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要求,在集中办理和日常办理期间,按时前往康健新村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同时,请毕业生之间互相告知。
上海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0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