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建立安全单位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以评促建。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申报和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日—— 12月7日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参照《上海师范大学创建“安全单位评比办法”(修订稿)》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申报表》(保卫处网页上下载),需填写自评分。
材料报送方式:
①申报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交至校安全办;电子稿发至邮箱lixhuxian@shnu.edu.cn。
②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4322113。
三、实地检查
12月1日----12月15日,安全办至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台账资料)。
四、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突出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材料整理,把安全创建成效显著、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新载体、新品牌加以认真总结、提炼。
2、注重结合,力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要将创建工作与建立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一方平安。
保卫处、安全办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