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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设5年过渡期 事业编只减不增
4月16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提出,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此外,要逐步取消公益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不再设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并规范各种津贴和补贴,实施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开始阶段,将设立5年时间作为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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