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通知


各位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交通、停车秩序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校园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对校园非机动车做出进一步规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21日起,严禁以下车辆进入校园。

1校外人员的电动自行车。

2未悬挂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3各类滑板车(含电动)、平衡车。

4各类轮滑、滑板(社团活动除外)。

二、规范行驶

1驾驶电动自行车请规范戴头盔、不逆行、不鸣笛、载人仅限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2驾驶非机动车不随意变道、转弯,通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3驾驶非机动车进出校门请下车推行,校内禁止高速行驶、竞速等危险行为。

4驾驶非机动车请勿看手机,戴耳机。

三、规范停放

1非机动车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不随意停放、不堵塞场所出入口以及消防通道。

2非机动车不得停放于宿舍楼、办公楼、实验室等室内场所。

四、规范充电

1电动自行车充电须在集中充电点进行。

2电动自行车及其电瓶不得在室内非集中充电点充电,不得私拉乱接或线充电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校园文明交通的守护者。


保卫处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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